2021年7月15日,住建部发布13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13项规范包括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钢结构通用规范工程结构通用规范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2022,作为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所有相关工程必须严格遵循其中的规定此新规范取代了多个旧版本的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多个指南,详细列出了被废止的强制性条文编。
2016等6部规范中的相关强制性条文此外,住建部还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
工程建设标准中的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规范与通用规范不一致的,以通用规范为准本次发布的通用规范涵盖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混凝土结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建筑环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等多个领域其中,混凝土结构通用。
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有一是从工程类别上,其对象包括房屋建设市政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电力石油化工水利轻工机械纺织林业矿业冶金通讯人防等各类建筑工程二是从建设程序上,其对象包括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鉴定使用维护加固拆除以及管理等多个环节三。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关联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自从这些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相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大的工程技术人员都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活动这些活动旨在深入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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