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 建设项目名称: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榆树湾煤矿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原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村
(5)项目建设概况:榆树湾井田位于榆神矿区南部,一期规划区的中部,是榆神矿区一期规划中建设的特大型矿井之一。矿井设计开采规模800万吨/年,2004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4]389号”文对陕西榆树湾煤矿建设工程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2011年环境保护部以“环验[2011]377号”文出具陕西榆树湾煤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2014年榆树湾煤矿进行产能核定,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以“陕煤局发[2015]3号”文同意该矿生产能力核定为1000万吨/年。2021年1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21号”文原则同意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1000万吨/年核增至1200万吨/年。矿井扩建至1200万吨/年,全井田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共划分四个水平、八个盘区。为实现1200万吨/年生产规模,矿井布置2个工作面回采,即在201盘区东、西两翼各布置一个大采高综采工作面。设计201盘区采煤方法维持不变,继续采用分层大采高综采,上分层采高按5m~6m,两个工作面均布置在2-2煤上分层。产品煤通过铁路外运。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相关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GqxO9XDE7O-k9OoPIYe_Q?pwd=7xhy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北路52号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金鸡滩镇、麻黄梁镇等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其他关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GqxO9XDE7O-k9OoPIYe_Q?pwd=7xhy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起,持续公开10个工作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13279125767
邮 箱:403768569@qq.com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村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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